枣庄信息港讯记者9月28日,枣矿中心医院与枣庄市交巡警支队签署了共建交通事故救助绿色通道合作协议,这意味着“警医联动”救援模式正式开启。
据了解,枣庄救助办成立4年多来,累计办理救助案件560起,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570余人,垫付金额1700余万元。其中,今年以来已完成审批189起,救助事故受害人190人,垫付金额760余万元,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取得新进步、实现了新发展。
下一步,救助办要以此次签字暨揭牌仪式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完善交通事故救助绿色通道模式,及时快速用好救命钱、扩大救助面。
那么
问题来了
救助的条件有哪些
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
枣庄信息港讯「权威发布」枣庄“警医联动”共建交通事故绿色通道的救援模式正式开启
有下列情形之一,按属地原则,由事故发生地所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垫付差额部分抢救费用;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如需垫付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应由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理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予以审核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