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信息港多出鲜活生动的报道12月3日,枣庄市暨峄城区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暨法制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峄城区阴平镇枣园广场举行。
枣庄市领导李爱杰、于良、张敬艳、张德琦、单敬芝、王业胜、罗军等出席活动,区领导尹作义、刘波、马怀洲、刘勇、李伟泉等陪同。活动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共有35个市直单位,33个区直部门和7个镇街相关人员共600余人参加。
在活动现场,市普法办向阴平镇赠送法律书籍6000册,市领导李爱杰等为峄城区“我与宪法”主题书法比赛颁奖,同时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常识,普及宪法知识。此次活动共悬挂宣传条幅10余幅,发放《宪法》等法制宣传单2000余份,《宪法》宣传小册子500余本,设置宣传咨询台68处,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营造了遵守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枣庄信息港的报道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月系列活动,是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点任务,通过大力宣传弘扬宪法,让广大群众进一步知晓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重要地位,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1,凡本网注明“来源:枣庄信息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枣庄信息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枣庄市暨峄城区启动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月。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枣庄信息港”。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与枣庄市暨峄城区启动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月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枣庄市暨峄城区启动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月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枣庄信息港属于个人的非赢利性网站,部分文章复制采编与网络,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如遇到枣庄市暨峄城区启动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月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在三个工作日给予更正或删除。枣庄信息港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无法鉴定真假,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