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事故车是送牛奶专用车,事故地点离送牛奶的地点100米左右,刘刘先撞上了坐在街边的张大妈,随后又撞上了走路的文大爷。两名老人已经送往医院救治。
事故车主:前后不到30秒 车不见了
对于事故的发生,车主张庆很无奈。“前后不到30秒,车就不见了,而且还撞了人,还是个7岁的孩子,我怎么想的通。”
张庆是牛奶公司的配送员,负责这个片区的牛奶配送,事发时将车停在蛋糕店门口,询问店员需不需要补货。“我想反正也是停在店门口,我只是拉了手刹没拔钥匙,谁知出来车就不见了。”张庆四处打听,都没结果。“不一会儿前面就说出事了,我才急忙跑过去看,孩子已经撞了人。我当时就懵了,没想到是一个小孩开了车,还伤了人。他先撞上了停放的摩托车,太婆压在车下面,大爷直接卷进了车底,我们连忙抬车救人,随即报了警。”
张庆表示,自己也有责任。“一念之差差点铸成大错,幸好人伤得不严重,以后会记得拿好钥匙。”
目击交警:小孩驾车转急弯 时速40码
最先赶到事故现场的交警直属二大队的赵强云说:“我当时正在路口值班,突然看到对面人行道上一个电动三轮跑得飞快,正准备呼叫拦截下来教育一下,灵异三轮车撞倒老奶奶,行人被无人三轮车撞倒,电动车撞倒人力三轮车突然看见驾驶室里坐着的是一个小孩。我立即跟了上去,没想到已经出事了。从停车的蛋糕店到事故地点100米左右,当中还有一个急弯,速度目测至少40码。”
当交警赶到现场,肇事的孩子刘刘已经吓得大哭。“立即送伤者去医院,联系孩子母亲,孩子的母亲就在附近,应该是来接孩子放学的。”
此次事故的受害方、伤者张大妈的女儿彭女士很气愤,“坐在自己家门口都能被撞,还是被一个7岁的孩子撞了。我很生气,家长在干嘛呢?”
伤者张大妈和文大爷都是7旬老人,文大爷头部有明显伤痕,张大妈右臂不能动弹。“我背对着坐的,车子飞快撞上来,我都不知道怎么就被撞了,然后右边手臂完全动不得。”
事故处理
家长和车主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在医院里,记者见到了刘刘和刘刘妈妈。孩子目前情绪已经稳定,刘刘妈妈一手抱着弟弟一手牵着刘刘。一路上也没有责怪刘刘。在医院的椅子上,刘刘的妈妈虽然一直很着急联系家人,仍然一边安慰刘刘。“犯了错误我们就要记住,下次改了还是好孩子。”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特勤大队冉警官表示,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目前的处理办法是双方共同承担两位伤者的医疗费用。“医疗费用由事故车车主张庆和刘刘的监护人一同承担,虽然不是车主自己驾车,但是车的所有权归他,而且由于他的疏忽没拔钥匙造成了结果。而刘刘的监护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更大。”
你们这群法盲真是气死人了!!!!!!!!!!!
只有上帝才知道对错!
只有上帝才知道事实!
而在法律上,永远一句话
谁提出,谁举证!
法律,只看证据!!!
因为有几个人在回答下面留言,说到一种情况,那就是法律不能保护自己的时候。
说实话,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南京彭宇案就是很典型的案例!
但是我告诉各位,内陆地区不清楚法治情况。我生活在江浙沪。灵异三轮车撞倒老奶奶,行人被无人三轮车撞倒,电动车撞倒人力三轮车我可以告诉各位,法治还是很不错的!!!
为什么很多人扶老人最后被讹钱,这里给大家说一下
一、自己不懂法律,又受害于新闻。
这类情况的人,大多不知道法律为何物,文化素质不高,又常年被各个新闻洗脑。误以为被讹了就没办法了,然后自己乖乖给钱。
二、执法人员懈怠。
你扶了老人被他说是你撞的。两人僵持不下,警察来了。听完之后呢
警察让你掏钱。这类警察完全就是疏忽职守。他们懒得担麻烦,于是欺负你不懂法律,让你掏钱。这类情况的人,跟上一个差不多。一听执法人员都说了,那我自认倒霉吧,掏钱。
遇到这类执法人员,还请坚定立场。斥责执法人员!同时,参照文章最后。。。
三、自己作死的!
有些人啊,不仅扶老人,还送去医院,还主动垫医药费,还做着做那。无形中,你就自动承担了某些不应该承担的责任。所以这类情况下,最后法院判决也是判这些人败诉。
举个例子:你垫付医药费。这类行为在法律看来,就是你默认为主动承担事后责任,默认自己是撞人的人。
四、不懂法律、逻辑的人。
往往有这么一句话:不是你撞的你扶什么?你扶,就表示是你撞的!
好,这句话有没有道理?
对不起,这句话狗屁不通!!!
原因是这样的:
A撞倒了B,然后A会不会去扶B?答案是不一定!
所以,C扶起来B,是否表示是C撞倒了B?答案也是不一定!
我扶你,和是不是我撞你,没有因果关系!
面对老人或者老人家属这样的质问,永远记住一句话:
民事诉讼法原则:谁提出,谁举证!
既然您说是我撞了你,那还请您拿出证据,否则恕我不便奉陪。
如果他还纠缠你,请告诉他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基于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以为是自己撞得人)在数额较大时通常碰瓷行为构成诈骗罪,
骗不到,碰瓷者对受害人采取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比如提起民事诉讼或以此相威胁则构成敲诈勒索罪;
有的时候,碰瓷共犯还会使用暴力当场劫取财物,灵异三轮车撞倒老奶奶,行人被无人三轮车撞倒,电动车撞倒人力三轮车这就是抢劫罪了;
更严重的情况: 碰瓷者为了索要钱财在车流较多的道路上用车将被害人围住,根据个案情况认为对公共安全造成实质的危险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相信我,只要你不给钱,顶多只是被烦而已。实在不行,让他上法院告你就是了
骗子敢去法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