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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服务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创新发展的10条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3-29 14:54:15
核心提示:  枣庄信息港刊登日前,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枣庄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发布了关于服务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创新发展
  枣庄信息港刊登日前,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枣庄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发布了关于服务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创新发展的10条实施意见。《意见》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十个方面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谋划,靠前服务,为全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出台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紧紧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这一重大工程,督促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形成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等作用,全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认真传达贯彻省、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动员大会精神,研究部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措施。出台《枣庄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分解工作任务,抓好贯彻落实。
  
  抓住领导“关键少数”
  
  完善干部学法制度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年内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知识讲座,组织2期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法治能力提升班。抓好政府立法、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快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切实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
  
  出台《枣庄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科学安排立法项目。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做好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工作。重点加快饮用水水源和古树名木保护立法。年内,计划出台地方性法规2部,政府规章2部,严格立法权限和程序,维护法制统一底线,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开展政府立法评估,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提高政府规章质量。
  
  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
  
  年内出台1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及时制定推进简政放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年内,计划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9件。加大备案审查力度,严格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凡未经“三统一”的文件一律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继续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新旧动能转换、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废止,提高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效能,保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严格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
  
  构筑法律风险“防火墙”
  
  认真执行《枣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贯穿未来产业布局、新兴产业壮大、传统产业改造、落后产能淘汰等重大决策全过程。加大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构筑法律风险“防火墙”,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重大议题,一律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决策、谁负责”原则,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追究措施。
  
  推行执法责任制落实三项制度
  
  完成3600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积极推进区市综合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推行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人员责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枣庄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贯彻《枣庄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决定;落实《枣庄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确保执法各个环节有据可查。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个案监督、重点监督,围绕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杜绝网外循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完成市级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公示。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成全市3600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6500个省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审验、换发工作。组织开展市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考核验收工作,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对示范单位命名表彰,动员部署第三批创建工作。
  
  畅通案件受理渠道
  
  落实“最多跑一次”承诺
  
  枣庄信息港获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案件受理渠道,落实“最多跑一次”的工作承诺,最大限度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供便利。创新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实地勘验、公开审理、听证审理力度,特别是涉及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复杂案件,依法及时公开审理。深化规范化建设,规范网上办案流程,提高信息化水平。推进“阳光复议”工程,实行行政复议案件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打造便民利民新平台。举办行政复议案卷评审、精品案例评选活动和案例研讨会,研究解决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出现的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涉及新旧动能转换的诉讼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做到出庭应诉,实现“告官见官”、“出庭出声”。举办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公开审理观摩活动,不断提高应诉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责任清单
  
  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发挥市行政调解指导中心作用,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细化措施,做好行政调解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行政调解信息化水平。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职责任务,框定责任边界,确保责任落实。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举办行政调解工作业务培训班和现场观摩会,提高行政调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重点围绕化工、煤电、玻璃、水泥、建材等行业,抓好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行政纠纷调解工作。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形成调解合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建设“三个一流”的高端法律智库
  
  拓宽法律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渠道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增强群众改革获得感,聚焦阻碍新旧动能转换、影响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更好地满足企业和群众诉求。结合“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为园区、大项目和新业态建设提供全方位法制服务。落实《市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市政府相关会议实施办法》,健全法律顾问列席党委、政府相关会议工作制度,拓宽法律顾问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渠道。做好第三届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组建政治素质一流、业务能力一流、服务水准一流的 “高端法律智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等涉法服务工作。举办法治政府建设大讲堂,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提升各级各部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法治能力。举办法律顾问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高峰论坛,深入研究破解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召开法律顾问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恳谈会,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和全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强化考核督导狠抓落实
  
  发挥“标尺”和“指航灯”作用
  
  枣庄信息港首次发布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牵头责任,科学编制2018年度区(市)法治政府建设和市直部门依法履职考核指标,将各级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和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纳入考核内容,推动各级各部门以实干之风,行务实之举,收落实之效。创新考核方式,将随机性、实效性和追责性贯穿考核全过程,客观公正考核,达到以考核促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让考核督导在抓落实中发挥“标尺”和“指航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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