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信息港今日发布近日,山东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孙占勇一行4人来到枣庄市中区司法局检查验收明公律师事务所申请“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市总工会副主席胡安源、保障部副部长张颐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胡方忠等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在局北四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明公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所做汇报材料,重点了解了明公律师事务所担任山东枣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期间为东湖龙城216户债权人进行房债权兑付工作,以及担任枣庄肉联厂等21家企业的管理人期间保障职工权益的案例。明公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不断提升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组织律师当好政府法律顾问、靠上参与信访调解、热诚投身公益事业,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期间,先后为区委、区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和建议书达110余份,担任市南工业区企业破产管理人期间,认真管理企业资产,积极接待职工上访、做好应诉等工作,为企业改革改制创造了良好环境,为维护稳定做出了贡献。
孙占勇对全区维护职工权益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明公律师事务所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做了大量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认可,希望枣庄市中区下一步继续做好职工维权法律服务工作,为维护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1,凡本网注明“来源:枣庄信息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枣庄信息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省总工会领导到枣庄市中区司法局验收“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枣庄信息港”。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与省总工会领导到枣庄市中区司法局验收“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省总工会领导到枣庄市中区司法局验收“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枣庄信息港属于个人的非赢利性网站,部分文章复制采编与网络,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如遇到省总工会领导到枣庄市中区司法局验收“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在三个工作日给予更正或删除。枣庄信息港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无法鉴定真假,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