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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出台最严教师有偿补课禁令!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待调查处理

发布时间:2019-04-04 11:47:04
核心提示:  枣庄信息港【报道】近日,枣庄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记者了解到,从
  枣庄信息港【报道】近日,枣庄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记者了解到,从2019年4月1日起,对仍然明知故犯、顶风违规补课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待调查处理。
  
  通知要求,3月29日前,全市各学校要组织每一位教师签署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校逐人摸清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件落实,及时回应,及时处理,投诉到市教育局的有关线索,各单位调查核实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上报查处情况。
  
  对于查实从事有偿补课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的相应处分。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取消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资格,所在学校在各级文明校园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优秀教师等荣誉获得者参与有偿补课的,撤销其称号及待遇,并予以通报。参与有偿补课受到处分的教师,记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系统,暂缓教师资格注册,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党员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再做出行政处理。对组织有偿补课及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同时,通知要求各级中小学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将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等作为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师德考评的一票否决项。对宣传教育不及时、自查自纠不认真、治理有偿补课行为不力的,经查实情况,坚决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枣庄信息港本报讯此外,各单位要通过工作方式创新,坚持惩治与预防、规范与引导、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既有教师行为“红线”,又考虑学生需求,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及时关切和回应家长正当诉求。要摸清群众需求,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要积极创新方式疏导家长和学生的补课需求,采取设立公益辅导点、志愿服务、网络平台答疑等形式,满足家长和学生的合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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