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犯罪嫌疑人靳某某、陈某某于2016年11月份以来,利用分别在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担任法人和副总裁的身份便利,指使其下属的某枣庄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名义(犯罪嫌疑人滕某某担任某枣庄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采取口口相传,许诺以支付高额利息的方式,通过线上APP、线下发展人员,非法吸收存款。
经查,2019年6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为了赚取不正当利益,通过牵线搭桥,采取从中收取好处费的方式,在明知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介绍菏泽市某公司向枣庄市某装饰公司虚开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18张,价税合计260万余元,并全部到税务机关进行抵扣认证。
目前,靳某某、陈某某、滕某某、李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治安大队成功劝降一名上网逃犯近日,治安大队联合刑侦大队经过细致工作,精准施策 ,成功劝降网上在逃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犯罪嫌疑人侯某龙(男,31岁,临沂市临沭县人)投案自首。
经查,2019年5月份,犯罪嫌疑人刘某才、王某波、王某伟(三人已被采取刑事措施)合伙,在没有任何资质和环评的情况下,在张范街道一废弃厂内搭建设备进行电镀作业,且生产作业过程中将废水未经处置随意排放至周边土壤内,造成严重污染。期间,犯罪嫌疑人侯某龙在明知刘某才没有任何购买资质的情况下,向其出售了易制毒化学品用于镀镍厂生产经营,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侯某龙已被采取刑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治安大队联合张范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采矿案近日,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张范派出所通过缜密审查、连夜研判,成功破获一起非法采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男,28岁,枣庄市中区人)。
经查,2020年3月16日以来,犯罪嫌疑人马某在未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在张范街道一场院内租赁钩机盗采山石并外运销售,共计非法采石3800余吨,涉案价值17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已被采取刑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刑侦大队联合兴仁派出所连续破获多起盗窃案件近日,分局刑侦大队联合兴仁派出所成功将涉嫌盗窃的嫌疑人董某某(男,38岁,泰安市东平县人)、李某成(男,22岁,枣庄市山亭区人)抓获归案抓获。
经查,2020年1月10日,犯罪嫌疑人嫌疑人董某某在高新区一住宅家中盗窃金银首饰、纪念币等物品一宗,总价值约4万余元。
00:542020年4、5月份,犯罪嫌疑人李某成流窜至高新区沿街商铺内盗窃店内现金、香烟等物品,连续作案多起。
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李某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张范派出所抓获一名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近日,张范派出所将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魏某某(男,51岁,住江苏省邳州市人)抓获。
经查,2020年4月6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在枣庄市高新区一出租院内因琐事与孙某某发生纠纷,致孙某某面部受伤。后经枣庄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孙某某的损伤程度构成人体轻伤二级。
目前,犯罪嫌疑人魏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张范派出所行政拘留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行为人近日,张范派出所依法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人孙某某(女,51岁,枣庄市高新区人)行政拘留。
张范派出所民警在枣庄市高新区张范街道化庄村西南菜地里查获已经成熟的毒品原植物(罂粟)110株。随即,民警将违法行为人孙某某抓获。孙某某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孙某某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已被行政拘留十日。
兴城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盗窃违法行为人5月14日,兴城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件,依法行政拘留一名违法行为人。
2020年3月28日,兴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枣庄市某公司里的吊兰和盆景榕树被盗(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200余元)。接警后,民警立即到达现场,经过调查走访,确定违法行为人为张某涛(男,49岁,枣庄市薛城区人)并将其抓获。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张某涛对其3月28日盗窃该公司吊兰和盆景榕树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盗窃违法行为人张某涛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枣庄高新区公安分局将继续坚持“少发案就是安全感、多破案就是满意度”的工作方针,牢牢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发扬攻坚克难、连续作战的战斗精神,确保辖区治安稳定、群众财产安全,扎扎实实地把各类案件侦防、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赢得辖区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枣庄信息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