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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夜间开车可长点心吧

发布时间:2017-11-04 19:46:41
核心提示:2017-11-04枣庄那些事儿  记者从滕州市交警大队了解到,10月5日晚在滕州市滨湖镇望庄村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王某驾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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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滕州市交警大队了解到,10月5日晚在滕州市滨湖镇望庄村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王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和行人石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石某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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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事发当晚,民警接到报警称,在滕州市滨湖镇望庄村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交警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当时已是晚上8点50分左右。经过民警现场勘查了解到,车辆驾驶员王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滕港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滨湖镇望庄村路口时,与由北向南步行的石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石某当场死亡。



  民警介绍,驾驶员称当时车速在80公里每小时左右,而这条公路的限速为70公里每小时。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驾驶时速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驾驶时速为每小时70公里,驾驶员王某由于车速过快,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据了解,驾驶员王某今年27岁,事发当晚并未喝酒,行人石某平时在济南跟着儿子居住,这次回来是想回家住2天,不曾想出现了这样的意外。民警也提醒广大市民,驾车出行时要注意控制车速,不要超速行驶,行人在过马路时应走斑马线,注意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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