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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在城区人群居住密集区域合理设置6个年货临时摊点区域

发布时间:2019-01-30 11:03:03
核心提示:  枣庄信息港多出鲜活生动的报道新春将至,枣庄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在城区人群居住密集区域合理

  枣庄信息港多出鲜活生动的报道新春将至,枣庄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在城区人群居住密集区域合理设置6个年货临时摊点区域,在方便周边市民节前备货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年货交易市场秩序,防止出现占地经营、交通拥堵等现象。

  设置期限

  1月28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月19日(农历正月十五)

  设置区域

  建华西路(枣庄三中西墙往西)

  胜利东路(中心街办事处往东至解放路)

  龙庭南路(光明广场西侧)

  兴华东路(振兴路至光明广场)

  马庄市场(青檀路至西外环)

  华山南路(光明路往南至马庄市场)

  管理要求

  新年春联、糖果干货、灯笼等年货摊点,一律进入指定的年货临时疏导区域内经营,严禁在城区主次干道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所有流动摊点,一律进入相应市场或指定经营位置经营。沿街商店不准店外经营,店外不准堆放拖把、扫帚、垃圾桶等杂物。

  烟花爆竹销售应在批准后,在具备条件的店内经营,不准擅自在道路两侧露天经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相关单位对私自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进行查处。禁止存有安全隐患、带有不健康及赌博欺骗色彩的商品进入年货疏导点。各摊点经营者要服从管理,遵章经营,不得违章占道、抢占地盘、欺行霸市,否则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枣庄信息港信息显示据了解。为了防止年货摊位管理混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在春节期间加强巡查管控,抓好商贩源头管理、强化巡查监控,及时整改违规经营行为,严防秩序混乱,严查安全隐患,确保年货临时交易市场规范有序,让百姓过个平安快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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